齊「物」之道,在齊「物論」,在不可齊之中,尋求可齊之道。所謂詭辭,可分為邏輯的詭辭、辯證的詭辭兩種,莊子為避免自己的論述也陷入言詮,採取一種特別的語言形式,用「旋說旋掃」的方式,取消彼端與此端這種邏輯上的二元對立,謂之「辯證的詭辭」。既然名為詭辭,便有其矛盾之處,莊子運用「先分解再取消分解」的辯證語言性格,以疑問的句式,取消由語言分解而來的相對兩端,解消一切對概念系統的執著,乃因真正的「道」並不在言詮之中,破解現象界的相對,回歸形上界的絕對。所以看似表相的矛盾實已消融於非矛盾的終極根源,「有」、「無」同謂之「玄」,解消對心知的執著,生命從對立的困境中超越而出,回歸無執著、無分別的自然常道,道通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