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想要做的事」是一般人熟悉的自由概念,但是這個自由概念是有問題的。Watson認為問題是由於單單將「想要」視為一種慾望推動的欲求,而使得自由行動等同於意向行動。所以要解決此問題,只有設法使自由行動不等同於意向行動,也就是除了慾望外,還有其他的可能性能使我們產生「想要」。就Hume的眼光看來,推動行動的只有激情,理性毫不可能影響欲求,但是若從Plato看來,理性也能產生行動和欲求,理性所產生的欲求即是評價。因此,Plato為此問題提供了一條解決的方法,使自由行動不完全等同於意向行動。此外,Watson還利用Plato的想法給出了自由與不自由行動的定義,自由行動是以理性作為動機起源的情況,而不自由行動則是以慾望作為動機起源的情況。最後Watson認為Frankfurt要達成的目標,與所採行的方法街與自己類似,所以提出Frankfurt的看法作為全文的補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