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間為了處理船舶不當排放壓艙水而導入外來生物種侵害海域生態環境等問題,已於2004年通過《國際船舶壓艙水及沈積物控管公約》(BWM Convention),其進一步生效亦屬指日可待之事。船舶航運乃屬我國貿易運輸之重要事項,因此未來如何與國際同步,透過法制之建構對於船舶壓艙水排放進行管理,係屬必須面對處理之課題。本研究主要透過分析比較壓艙水國際公約發展現狀與國際相關法規,以及專家訪談諮詢及舉辦座談之方式來瞭解港務機關及船舶相關之權益關係人對壓艙水管理之需求與意見,並進一步從我國法制現狀與學理角度進行研析,提出未來壓艙水管理法制之架構方向,以供相關政府部門在法制研擬上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