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癬性關節炎以往常與類風濕性關節炎為人相提並論,但今日乾癬性關節炎業已確定是不同於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課題,而被定義為「一種合併於乾癬發生的炎性關節病變,其血清類風濕性因子檢查多為陰性反應」。本篇分析報告收集臺北榮民總醫院至1991年四月為止,過去30年來78例罹患乾癬性關節炎的住院個案,發現本病於臺灣地區有明顯的男性好發傾向。在「併發脊椎關節炎」類病患中,男性個案比率高達86%,是各類中最高的;且「併發脊椎關節炎」類病患居全部個案的第一位、佔47%,遠比國外普遍,或許與其高男性罹患率有關。有將近73%的個案其乾癬會比關節炎提早或同時出現(指在一個月內相繼出現),臨床上診斷這類乾癬性關節炎患者較不具困擾;相對地,另外的27%個案在早期沒有乾癬、僅出現關節炎,因而不易診斷。大致上,本地乾癬性關節炎患者的發病年齡在40歲左右。但症狀較嚴重的「殘毀型關節炎」,其發病年齡比其他類患者提早10年左右。所以對於年輕的乾癬性關節炎患者(小於30歲)為防將來預後欠佳,應在早期密切追蹤,必要時應給予積極之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