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公司發行公司債及新股,通稱為發行證券(issuance of securities),兩者均係公司籌措資金之主要方式。從而,公司法制中,規範籌資之制度設計好壞,關係一個公司能否在市場內募得其所需要之資金,以從事營業活動,從而影響企業發展至鉅。我國有關發行證券之主要規範有「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二法。這兩部法律,前者著重發行證券之實體規範,後者則著重發行證券之程序面問題。隨者企業環境的變遷,公司法中原有關於發行證券之規定頗多不合時代潮流與企業需求,本次公司法修正,為應企業之需,大幅鬆綁原有相關規定,以提高企業籌資管道。本文茲分公司債及發行新股兩部分分別介紹並檢討之如下,以供各界瞭解新制之優、缺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