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公民投票在台灣歷經漫長的政治爭議之後,在二三年底終於完成法制化。但各種對於公民投票法的批評亦隨之而來,本文以下便著重於介紹公民投票制度的重要爭議所在,而非以教科書式之方式介紹,藉以勾勒公民投票制度設計之問題所在。縱觀公民投票法完成立法時的各種批評,主要是批評公民投票是一種「鳥籠式公民投票」,所謂的「鳥籠」主要是指以下三者:首先是將人民創制修憲、制憲及主權變更等原屬憲政層次的重大政治議題排除在公民投票範圍外;再者,由立法院各黨派依席次比例推派組成的「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負責審查「認定」公民投票事項,成為人民行使直接民權的太上機關,違背以直接民主方式監督國會的精神及一般民主國家的通例;最後,人民發動公民投票的門檻過高,例如以全國性公民投票為例,須有全國選民的千分之五提案,然後要在半年內得到全國選民百分之五連署,投票時則必須有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方為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