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討東亞儒學中的「整體性」與「區域性」,分析這兩個概念的規定與關係。其次是以越南儒學的發展為例,說明東亞儒學與越南儒學自身是否也有整體性可言。關於前者,本文以整體與部分、真理與歷史及自我與他者等三組範疇進行分析,認為作為整體的東亞儒學必須滿足兩個條件,分別是貫穿所有區域儒學的「理據」以及各區域儒學的「雙向交流」。對儒學而言,此理據即是真理,而在真理理據的流傳發展中,各儒學派別及其區域發展也能夠反過來確定與充實此真理的內涵。然而中日韓越等區域儒學的在地發展雖有真理理據的存在,卻由於中國「單向輸出」的關係,使得「整體的東亞」乃是一種意義的「綜集體」而非「統一體」。至於越南儒學,情況更為特殊。它不僅只是中國儒學單向輸出的接受者,其自身也由於在地諸儒者彼此間缺乏論述上的交流,甚至稱不上是意義整體的越南儒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