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賀麟所處的時代,「會通」為時代議題,賀麟認為「以西洋之哲學發揮儒家之理學。須吸收基督教之精華以充實儒家之禮教。須領略西洋之藝術以發揚儒家。」他提出「從藝術化,宗教化,哲學化發揮」儒家的「仁」;以「誠」體現貫通天人物的宗教精神。以理性採擷西洋宗教之精神和「功利主義」,提倡社會服務,補強中國哲學偏弱的宗教心靈。從本論文看來,賀麟的中西文化會通相對成功,他至少察覺出儒家有「不可毀壞的永恆的基石」中西有「精神相符合的地方」、「永恆的理念或常德」,都主張要「愛人」等等。若從根源論,儒學的人文精神與基督教的神權主義大不相同。賀麟雖掌握儒學的三綱五常、詩教和某些樂教的藝術,相對於西洋的功利主義、基督宗教的藝術,尚未更精緻釐清其基源的不同和某些現象的相同,他提醒那時代之社會人士學習基督教,卻只思學習其藝術、慈善制度等外緣作用,而不主張學其「信」--敬虔;是取其文明之基督教,棄信仰之基督,實如取糟糠而棄精華。雖然,其見基督宗教為西洋哲學之靈魂,在當時已屬先見之明,於儒學與基督教的對話層面是成功的,但其對基督宗教與原始儒學存在某些誤解,哲學界並未因而全面覺醒,起而反省、探討中西文化與藝術之問題,固尚未達中西哲學會通之全面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