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探討唯識宗的四分說結構中的自證分和證自證分,此中可大略分為對自證分存在的必要性和證自證分存在的可否作論證。從回憶的如何可能瞭解自證分的作用是一種我知行為、是有其存在的必要。而從認識論角度看,對世界萬象的認知亦是源自這我知行為,在我知行為中一個純粹自我亦被揭示,物我同時。在沒有自證分的作用,現象也失去意義。這我知行為正是自證分經驗自身的存在的意涵。證自證分的設立是基於自證分是能量而必有量果之故,但從自證分的作用方面看,它雖和見分同名能量,但性質各異,自證分是透過反思對自我存在的證實,非如見分緣相分須有一結果。若只為自證分的量果考量而設證自證分會顯累贅,未如三分說的精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