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徵集」是為檔案館經由檔案移轉、購買、贈送或委託代管等途徑,取得檔案館藏資源的方式;「檔案鑑定」則是檔案館對於擬徵集的檔案文件,根據一定的標準與方法,判定其內容價值,以決定是否收藏的過程。檔案徵集工作類似圖書館的資料採訪,是新增館藏資源的手段,圖書資料之採選依據,通常是根據館藏發展政策,衡酌使用者需求為主要考量,但對於檔案館藏的選取判定,則涉及考量因素較多,除了考量檔案館使用者需求外,更重要的是對於檔案文件本身原有價值、行政價值、法律價值、稽憑價值、資訊價值、歷史價值及管理成本的考慮。為了避免檔案典藏機構付出不必要的館藏空間與管理成本,檔案鑑定工作在檔案學領域始終受到相當的關注,對於檔案鑑定的方法,也隨著時代演進產生典範遞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