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有「飛魚的故鄉」之稱,位於臺灣東南四十餘浬的太平洋上(東經 121°32",北緯 22° 03"),鄰近菲律賓巴丹群島,距臺東市約 90 公里,總面積約為 45.74 平方公里,環島一周長為 38.45 公里。當地族人稱蘭嶼為「Ponso no Tao」,為「人居住島嶼」之意。今日熟知的「紅頭嶼」一詞,則是出現在康熙末年巡臺御黃叔璥所著之《臺海使槎錄》中的〈番俗六考〉中。其在同治末年,納入清朝版圖。在光緒 21 年(1896年)因中日簽訂馬關條約,蘭嶼隨著臺灣和澎湖一起割讓給日本。直至抗戰勝利後,回歸國民政府。民國 38 年 1 月,服務於臺東縣政府的黃厚源簽報建議將「紅頭嶼」改稱為「蘭嶼」,因該地產有五葉蝴蝶蘭,為世界唯一特產。該年 1 月 29 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正式通報將臺東縣紅頭嶼鄉,改名為「蘭嶼鄉」,從此這個位於臺東東南方的美麗小島開始稱為「蘭嶼」。目前該島共有 4 個行政村,6 個部落,分別為椰油、漁人、紅頭、朗島、東清、野銀。各部落擁有不同的遷徙歷史和神話傳說文化,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公共事務的運作以部落為主體,分別具有各自的傳統領域和公共事務運作的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