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肝保健功效的食品向來廣受國人重視,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自88年起推行健康食品管理制度,迄今已17年。健康食品須由業者舉證產品科學試驗結果,向食藥署申請審查通過具「保健功效」之產品,經審查通過的健康食品,均應標示健康食品(小綠人)標章及許可證字號,消費者可從產品包裝上的標章來辨識。截至105年9月,食藥署已核健康食品發許可證約366張,其中37張(11%)為「護肝」保健功效,相關資訊可於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查詢(網址: http://consumer.fda.gov.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