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長、政次、檢察長以及各位長官好,部長今天來的正是時候,來聽聽民間的聲音,而我代表的正是公民團體的民間聲音,雖然自己是律師,但一直在公民團體工作,我是從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籌備之際即參與,一直到成立之後發現一件事情我注意到了,好像被告有很多法律人的幫忙,但是被害人沒有法律人的幫忙,所以我就走到被害者的團體,就是婦女團體,就我認為在正義的分配上面會比較均衡,所以我就自動歸隊到被害者的腳色上。但是在司法改革上,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那是公民團體與政府所關注的事情,但是截至目前為止其成效究竟為何也是沒有受到評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