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4月開始,全球陸續傳出H1N1新型流感病例,並於短時間內迅速擴散至世界各地。98年4月26日世界衛生組織公布H1N1新型流感病例定義後,我國隨即於4月27日將其列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各醫療機構如發現疑似病例時,皆須於24小時內通報,以進行疫情監控作業,此期間(列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H1N1新型流感共有61例確定病例 (其中59例為境外移入)。後因H1N1新型流感多數僅造成症狀輕微之感染,故世界衛生組織將此次流行定義為「溫和」大流行,因此我國自6月19日起,將H1N1新型流感由第一類法定傳染病移除,其後罹患流感併發重症屬H1N1新型流感病毒感染者,依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之報告時限、通報及相關法治措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