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寓言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在古典文學上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寓言」一詞雖首見於《莊子》,但其含義卻與現今的定義有所差距,《莊子》原義中的「寓言」主要是強調寄託之言,是一種言說方式,而非一種體裁,並不強調故事性,所以範疇寬泛。而現今的寓言雖各有論定, 但大同小異, 多強調寓言的故事性及寄託性,即以假托的故事來闡明事理或諷刺意涵,含有「故事性」、「虛構性」及「寄託性」三個要素。本文進而將「寓言」界定為「以短篇的虛構故事,運用擬人和譬喻等手法來間接呈顯寓意,藉以作為諷喻勸誡,寄託哲理教訓的一種文體」。目前學術界鮮少有人對「寓言小說」下一明確定義,故「寓言小說」的定義為何? 尚需斟酌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