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目的在透過縱貫性研究設計,於2009年至2012年間對639位男性和95位女性初次受觀察勒戒人進行三年的追蹤調查,以探討初次毒品施用者個人特性與再犯毒品罪之關聯性。結果顯示,三年再犯毒品罪者占43.7%,平均每人再犯3.52次,5%再犯者犯了約20%的罪。離開觀察勒戒所後6個月內再犯毒品罪者即達267人(佔46.4%),其後隨出所時間增長而遞減,出所後1年內再犯人數比例佔再犯樣本66.7%,顯見初次毒品施用者復歸社會後1年內為再犯罪之高危險期。初次毒品施用者個人特性與再犯毒品罪之關聯性分析發現,除「母親職業」外,人口特性與再犯不具顯著關聯性;早期逃學、逃家或初次使用成癮物質年齡(如抽菸、嚼檳榔)與再犯有顯著關聯性;並根據研究結果提出相關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