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事法令可區分為普通刑法與特別刑法;後者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貪污治罪條例等。我國職司犯罪偵防之機關多元,由於警察機關設置廣泛,深入社會各角落,當犯罪事件發生時,警察機關往往成為最先受理報案的刑事執法機關;但警察亦可因其勤務策略而發掘各類不同犯罪案件(如:查獲吸食毒品、酒醉駕車等)。由於警察機關其有廣泛及最先接觸犯罪事件的特性,世界各國也常以警察所受理收集的各類犯罪案件發生率為衡量治安良忍之指標。但因犯罪類型各異,對應的處理方式與執法機關亦有差異;如經濟犯罪以法務部調查局為主要的處理單位,而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則以衛福單位為主要的處理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