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題前,必須先聲明,本文命名為「作家小傳編撰法」而不是「詩人小傳編撰法」,是有用意的。就國家圖書館所編輯的《春天讀詩節:現代詩的100 種可能》、《美好的閱讀:2013 春天讀詩節詩選》兩本書詩人小傳部分來看,似乎應取名為「詩人小傳撰寫法」,才符合編輯實況。但筆者卻寧命它為「作家小傳撰寫法」,主要用意乃基於以下的考量:撰寫「小傳編撰法」的目的,應當既適用於詩人小傳撰寫的參考,同時也可作為其他文類—諸如散文、小說、戲劇、報導文學、民間文學、兒童文學,乃至文學評論等作家小傳撰寫的借鑑。因此,為了適用於包括詩人以及其他文類作家小傳的撰寫,就取為如題的今名,理應是順理成章而名正言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