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是什麼?有不少人會說:就是放在工具書前面的一篇文章,再問內容是什麼?可能就答不下去了。根據《辭海》「凡例」條:杜預〈春秋左傳序〉:「其發凡以言例」,又《左傳》隱七年:「謂之禮經」注:「此言凡例,乃周公所制禮經也。」今著書者於書首敘述一書之大旨及編輯體例者,謂之凡例或例言,亦稱發凡。(頁369。臺北市:臺灣中華書局,1969年1月)《中文大辭典》的「凡例」條,也是這樣說的(第1冊,頁1593。臺北市: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80年9月)。可見這條目的定義有其權威性。不過,倒不一定每一本書都稱為「凡例」,像《辭海》本身就稱為「編輯大綱」,有的稱「編輯說明」,有些工具書甚至沒有「凡例」之類的文字。到底工具書前需不需要一篇「凡例」,是可以討論的,如果需要,那這篇凡例的內容應該是什麼?它有何價值?以下將略作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