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人口老化及數量的增加、疾病型態以及家庭結構的轉變,長期照護的策劃是絕對必要的。以長期照護的基礎--居家照護而言,雖然在衛政體系的建立上日趨完善,然而在與社政體系方面的配合仍然有其不足之處。因此本研究以現行全民健保體制下,高雄市居家照護患者可利用之政府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措施,探討利用情形影響因素。本研究於87年7月至11月間立意抽取高雄市醫院型態及獨立型態之居家護理機構各一家,自設問卷調查符合全民健保居家照護給付收案個案且設籍於高雄市、有訪談意願者,有效樣本共58份。此外,也訪視10位照顧患者之居家護理師,並深入訪談醫院居家照護部門之護理長與居家安寧照護之社會工作師各一位,作為補充性資料。以描述性統計、相關檢定及複迴歸分析研究資料。研究結果顯示:一、醫院型態及獨立型態之居家護理機構,患者以女性(55.2%、65.5%)老人(48.3%、58.6%)居多;罹病狀態以腦血管疾病之中風居多(各為41.4%、48.3%);兩執行機構之患者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各為10.3%、3.4%比例相當低,但皆具有身心障礙者資格,目前已申請手冊者各為82.8%及65.5%。二、現行政府身心障礙者福利措施之資訊管道不通暢,及部分福利服務有資格的限定,造成居家照護患者對福利服務「不知道」、「無法利用」或「不想利用」。至於居家護理師之資訊提供,並未影響其利用情形。三、影響居家照護患者在「整體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利用情形」的最重要因素是執行機構處理福利服務業務的方式,其次為患者的年齡。根據研究結果,建議放寬福利措施之申請條件、建立完善福利資訊管道、繼續培育相關人力資源、並結合民間資源緊密網絡。另外在兩執行機構之福利服務業務執行上,建議由專業社會工作師介入,以利居家照護患者利用福利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