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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07年國民健康署的統計,三高在台灣的盛行率分別是高血壓23%、高血脂17.9%以及高血糖7.6%,而在三高的控制中,高血脂相對容易控制,用藥選擇也相當完善,我們在選擇降血脂藥物時,要以有沒有符合實證醫學(EBM, Evidence-Based Medicine)來做主要的參考準則,對於不同血脂異常,例如:高膽固醇血症(hypercholesterolemia)、高三酸甘油酯血症(Hypertriglyceridemia)以及混合型高血脂病(mixed hyperlipidemia) 分別該使用哪類藥物作首選,或是不同的疾病群體分別該使用哪種藥物才能有效控制血脂異常且不傷害原則,例如:代謝性症候群(metabolic syndrome)患者、糖尿病患者、慢性腎病變患者或是曾有過腦血管或心血管事件的病患,在選擇藥物上有不同的考量,應該參考有EBM結果的臨床試驗來做選擇藥物的依據,而不是常規給予相同藥物,如果我們以血液檢驗當作追蹤標準,則選擇越強效的藥物是正確的,但會不會對於病人預後產生不良的後果呢?以下的文章將對以上的問題,逐一做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