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是現今臺灣醫療環境惡化主因之一,臺灣還沒有國家的法律制度來保障醫療人員與民眾,沒有辦法在醫療糾紛過程中促進雙方和解,進而促進病人安全。本文提出一個醫療糾紛事件生命週期的階段分期,將醫糾事件分為「平靜期」、「醞釀期」、「爆發期」、「善後期」,共四個階段。藉由醫糾事件生命週期的檢視,將醫療糾紛的管理從爆發期往前、往後延伸,在平靜期做好病人安全,在醞釀期做好風險偵測,在爆發期做好危機處理,在善後期做好減訟減壓,並總結每一個階段的重要管理工具,以提供醫療機構管理者的醫糾工具箱。因此醫療機構必須建構一套預警與危機處理系統,從醫療錯誤的預防、風險病人的偵測,危機團隊的啟動、關懷小組的介入、院內調解與補償機制的設置,一直到醫療糾紛的調處與訴訟協助,醫療人員的減壓復原。這樣全週期的醫療糾紛管理,從「反應式」衝突管理走向「預應式」風險管理,才能將醫療糾紛「防範於未然,消弭於無形」,提供醫療人員「安心執業」的工作環境,也才能提供民眾一個「放心就醫」的醫療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