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從SARS造成和平醫院、仁濟醫院、及台大醫院急診室封院之後,醫院開始意識到防止呼吸道傳染病院內擴散的重要性。院內感染管制也由原先只重視接觸傳染病的範疇,擴展到呼吸道傳染疾病。由於隔離是防控呼吸道傳染疾病的重要手段,SARS之後被醫院廣泛的運用在感染控制上。但隔離畢竟是一種嚴重違反人權的非常作為,只不過面對呼吸道傳染病時,大部分這類疾病屬於法定傳染病,有傳染病防治法保障隔離的合法性。可惜大部分的感控人員在嚐到了隔離的便利性後,會將其無限延伸至其他疾病,例如非法定傳染病或是法定傳染病的接觸者,這些均非合法的運用隔離,醫療院所應予以規範或以其他方式替代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