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CSR)概念自提出至今已有近百年的歷史,但對於“企業是否應該履行CSR”的爭論卻從未停止。持否定觀點的人指出,企業是基於盈利目的設立的,其肩負的唯一社會責任就是最大化企業利潤,企業承擔額外的社會責任是以犧牲企業利潤和股東利益為代價的,是一種違背企業倫理的行為,“會徹底破壞自由社會的根本基礎”;持肯定觀點的人則認為,作為“社會的器官”和“社會公民的代理人”,企業有義務在政治、技術、慈善等領域積極為社會貢獻力量,不管該行為能否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企業公民觀)。顯而易見,企業公民觀和股東資本主義思想的擁護者都認為“履行社會責任”和“最大化企業利潤”之間完全對立,二者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那麼,履行社會責任與追求企業利潤,企業應該何去何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