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企業的成長有週期一樣,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也具有階段性特點。西蒙•紮德克(Simon Zadek) 嘗試將企業對待承擔社會責任的態度由低到高劃分為防禦 (Defensive)、合規 (Compliance)、管理 (Managerial)、戰略(Strategic) 和公民社會 (Civil) 五個層級。其中,處在防禦層的企業往往會為拒絕參與、付出和承擔責任辯護,同時對那些指摘其短處而影響其業績、招聘與聲譽的行為進行抵制;而合規層的企業,出於長遠聲譽和訴訟風險的考慮,通常會把合規作為一項基礎政策;位於管理層級的企業會將社會問題引入其主要管理過程,以謀求長期回報;而將社會責任上升到戰略層面的企業,會將社會責任話題整合進企業的主要戰略,並通過引領潮流來獲得長遠利益;居於公民社會層的企業則致力於推動所在行業廣泛地參與社會責任,通過增強長期經濟價值以抵消先吃蟹而帶來的不利方面,並通過集體行動獲得回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