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現代學校系統的形成與公私立學校別的分布,會受其獨自社會文化的脈絡影響而有不同發展。例如,英國的義務教育系統傳統上同時保有 精英教育的私立(文法)學校與強調 庶民的、世俗的初等教育公立學校系統(Aldrich, 2002;佐藤仁,2014);美國雖不像歐洲國家般擁有明確的社會階級,但也同時存在公、私立兩種 學效系統,其公眾學校( common school)的系統,在自由、卓越與市場化的發展下,甚至也需耗費近百年光陰,才鞏固其地位(Fowler, 2008)。我國則由於《國民教育法》規定國民教 育以政府辦理為原則,因此國民中小學乃以公立為大宗,私校僅占少數。但隨著教育階段的提升,私校比率開始大幅上升,到了高級中等學校階 段,現階段私校已占41.7%,而專科以上學校之私校比率更突破五成,來到 67.7%(教育部統計處,2016)。由此可見私校在我國的教育發展上實占有不可分割地位,且不論公、私立學校,皆同具滿足國民受教權及形成國民人格之功能,亦同負培育民主社會下健全公民之責,因此,私立學校乃等同 於公立學校,皆具公共性(publicness) 之色彩與公益化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