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社自漢代出現,至「隋唐五代而大盛,但在兩晉南北朝時期,互助性功能卻未能如漢、唐兩代彰顯。一方面固然是因豪族力量壓迫社會的活力,並在民間的凝聚力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也顯示,漸次脫離對豪族的依附之後,自耕小農似乎有較強烈的互助需求;集眾人之力,備不時之需,以保障須獨力完成的生存任務。敦煌寫本文書不但反映唐五代宋初時期私社的盛行,且更有助於明瞭其組織與運作實況。雖然當時佛教文化流行,寺院力量強大,私社在其影響下多以奉佛為主要目的,不過絕大多數的私社也都具備生活互助的功能。其中又以喪葬互助最具代表性,普遍存在於各類型的私社中。另外還有「義聚」提供社人借貸,祭社、齋會、建福時之互助,及其他諸如迎娶、生子、立莊造舍、遠行資助、疾病慰問等生活互助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