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西方大公司中,首席法務官(CLO) 作為公司高管和董事會成員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成員,也是首席執行官 (CEO) 和首席財務官 (CFO) 最佳的戰略夥伴,三者構成一個相對穩定的公司治理鐵三角,共同參與公司戰略的規劃與決策。CLO在西方公司的崇高地位源於全面市場化的經濟和嚴苛的政府監管,激烈的市場競爭需要CLO的加入以補充戰鬥裝備,而政府監管者更期望通過公司所有者或者董事會向公司管理層直接委派CLO,並賦予其極大權力和法律責任,用以監督和規範公司在合規遵循和風險控制方面的工作,避免重大舞弊等內部人控制行為的發生,以保障公司在內外部合法合規的軌道上長久運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