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灝輪案是冷戰初期國共海外爭產的重要案件。以往研究多忽略中華民國政府(臺北中國油輪公司)與菲律賓交通銀行合作,對抗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中國油輪公司)的發展經過。為突破此現象,本文擬使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及國史館庋藏的檔案,針對永灝輪案發生期間,中華民國政府與菲交行互動情況進行探討。考察檔案後,本研究有三項發現:(一)、中華民國政府與菲交行在經費與人選問題無法取得共識,使得雙方都沒有佔有永灝輪。(二)、由於中華民國政府派駐香港的監工船員全體投共,中共亦派人佔有永灝輪,使得黃埔船廠決定將此案訴諸法律。自此,永灝輪案從單純的修船案,演變為複雜的國共產權爭訟案件。(三)、中華民國政府並未放棄任何可以獲得永灝輪的機會,仍積極設法從軍事、外交、法律等方面採取補救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