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是近代物質文明的大動力之一,關係國家的富強大計。李鴻章(1823~1901)、劉銘傳(1836~1896)二人均賦予相當的關注與熱誡,於中法戰爭之後,表現突出,一在直隸,一在台灣,一南一北,各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修築了第一批的鐵路,即由唐胥路展延至津沽路以至關東路,以及台灣鐵路的基隆新竹路段。李劉兩人的興辦鐵路,主要的目的不是便利交通,而是當作富強的工具,由注重國防的功用轉變為注重經濟的價值,以發展商務。興建的辦法則是採取官督商辦的經營管理方式,即由官督辦,由商經理。官督商辦是李鴻章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扶植新興企業的方式,而劉銘傳對於鼓勵民間投資,減輕政府負擔、推動公共建設方面,較之李鴻章更勇猛精進地提供了富予前瞻性的概念-BOT,然因招股不利,台鐵改為官辦,卻也令人讚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