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不能申請病歷,只能給病歷摘要!影印病歷一份要2000元!影印病歷一張要200元!申請病歷要院長同意!能不能申請、計費方式,以及取得病歷的內容要醫師決定!」這些光怪陸離的答案,都是醫改會日前調查全台437家醫院,有關民眾如何索取病歷醫療機構的回答。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張苙雲說,兩年前,衛生署制定出民眾申請病歷複製本的收費原則和流程(附件一),但是醫改會仍不斷接到民眾申訴:「拿不到病歷」。於是,我們在7~11月間,進行第二次、更大規模的民眾索取病歷調查[1]。這次共調查437家醫院,含19家醫學中心、79家區域醫院、339家地區醫院。張苙雲說,和兩年半前醫改會第一次[2]的病歷調查相較,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的作業和態度有改善,但還是令人不滿意(附件二)。她說,這次醫改會特別加了地區醫院的調查,良莠不齊的現象更加明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