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給付制度與醫院評鑑標準已施行近二十餘年,衛生署長期?容醫院經營者未聘任足夠的藥事人員,現更利用此次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之際,讓高達90%醫院就地合法的方式,繼續縱容醫院經營者不再聘任足夠的藥事人員,罔顧民眾用藥安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之修訂理應以提昇醫療服務品質、保障病人權益為目標。但是,二年多來多次召開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會議,衛生署立場反覆,漠視藥師團體之建議,所擬訂之草案卻大幅降低藥事人力的配置標準。一旦人力緊縮,藥事人員也可能因疲於奔命、不堪負荷而導致疏失,不但病患安全要亮紅燈,專業良知的壓力與刑責追究更是我們難以承受之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