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閱數十天來針對台大醫院與黎女士醫療訴訟案之諸多投書,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發現醫界朋友之觀點呈現三大迷思,一是將只有舉證責任輕重不同之案件,視為將舉證責任倒置於醫師身上。二是認為醫界以外的人談到醫療糾紛,都是以成敗論英雄。三是將醫療品質問題全部歸責於健保局支付低落所致。另外,我們也從該案之判決書中發現,法官對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說明之回應,凸顯了台灣目前醫療鑑定品質沒有機會接受檢驗與討論之事實。故而本文除澄清迷思外,也籲請衛生署和司法機關共同面對醫療糾紛訴訟問題,定期針對具爭議性之案例,進行有系統的公開討論,以促成醫、病、法三方溝通,俾能提升醫療鑑定與審判品質,保障醫病雙方權益不致遭到醫療鑑定與司法系統之扭曲或犧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