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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論一行為不二罰以交通秩序罰為探討重心
並列篇名
A Study on the Singularity act with impunity --- A Focus on the punishment of traffic irregularities
作者 陳正根 (Cheng-Ken Chen)
中文摘要
一行為不二罰與一事不二罰究竟是否相同或不同,本文首先探討兩者之區別。一般而言在行政法之理論與實務上,即出現兩者混合使用之情形。一事不二罰之原則原為刑事法上的概念,是指同一行為不得受到二度或二度以上之處罰,而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係單純就事件實體內涵,指出國家不得對於人民之同一行為,以相同或類似之措施多次地處罰。我國行政罰法制定實施後,則明文使用一行為不二罰之概念,爾後行政法上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均包含一事不二罰之概念與內涵。而論述「一行為」,依據我國法以及德國法理論,則區分為「自然一行為」與「法律一行為」作為各項問題之論述基礎。「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相關問題之探討則擴及至行政罰與執行罰之區隔,以及行政罰與刑罰之競合。又現代社會中交通行為與人們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交通行政已經成為國家行政之重要內涵,所以交通行政中有關違規處罰之研究與探討相當重要,本文之探討亦即突顯其重要性,從交通基本權之概念出發,以交通基本權之保障與限制為觀點,針對處罰之重要類型如違規超速、違規停車與酒醉駕車等等,探討其本質並檢驗其在「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下之適用,相關結論據以作為未來修正處罰規定之建議。
起訖頁 31-83
關鍵詞 一行為不二罰一事不二罰自然一行為法律一行為行政罰秩序罰交通秩序罰交通基本權違規處罰Singularity act with impunityimpunity Singularitya natural actan act legal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punishment ordertraffic order impunitytransport to disciplinary action
刊名 高大法學論叢  
期數 200811 (4期)
出版單位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
該期刊-上一篇 民主、法治與全球化論拉丁美洲的法律發展困境
該期刊-下一篇 論環境信託制度之理論與實際:以美國法經驗與對我國之立法借鏡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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