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暑期,我帶隊06級本科生進行社會調查,住在當地的縣城。小縣城盛行“搓麻”,賓館很多房間都配有當地流行的“自動麻將桌”。學生們去結帳時,發現多出了 200元帳單。一打聽,原來是他們好奇,“動”了房間的麻將桌,一天要收50元。我問怎麼辦。學生們不好意思了,要自己掏這200元。我又問,賓館房間標明租用麻將桌的收費價格了嗎?或者,賓館服務員是否已經明確告知使用房間的麻將桌是要收費的?學生們說,房間裡沒有使用麻將桌的標價,賓館服務員之前也沒有告知,只是在後來住的兩天才說過要收費的話。於是我說,那你們再想想,該怎麼辦吧!學生們似乎“心領神會”,都跑到賓館前臺去找服務員“理論”去了。一番“理論”,前兩天的100元“省下”來了。學生們很興奮,印象也很深刻:權利是需要爭取的,法律就在身邊,就是你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