闡發一些思想、觀點和看法,並讓人們瞭解這些思想與觀念背後的一些事情,也是 為了給民法學的研究帶來一些具有思想性的東西。梁:是的。的確,就像我們前兩天在紀念謝先生85周年暨緬懷謝先生的座談 會上有一位老先生說的,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法學界還沒有像文學界、史學界、哲學 界那樣,經歷一場真正的“撥亂反正”,沒有經過一些思想上的洗禮。實際上,改革 開放以來法學界的論戰,特別是民法學界的一些爭鳴,說穿了,還不就是兩種體制 的鬥爭嗎?!就是計劃經濟體制和市場經濟體制的爭論。過去前蘇聯的那一套東 西,你也不能認為它有什麼錯,因為它當時是符合我們的經濟體制的。改革開放以 後民法與經濟法的論戰,民法內部的一些論爭,多數跟兩種體制的爭論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