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納入清朝版圖以後,清廷治臺政策主要依循內地的統治情況,先鼓勵人民開墾,再設置臺廈道行政單位,與廈門共署,隸屬於福建省。福建分巡臺灣廈門道是康熙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1684年5月27日)准奏所設立,臺廈道是臺灣地區的實際統治者,除了統管臺灣政學經建內政外,也制約管轄臺灣鎮總兵,乃臺灣地方的軍政領導人1。雍正五年(1727),臺灣始與廈門分離,道署移至臺南。高宗乾隆三十二年(1767),升格為福建分巡臺灣兵備道,明確加授臺灣軍權,統領臺灣鎮,負責總兵亦受該官員制約,並裁撤監察臺灣軍政權責的巡臺御史。乾隆五十六年(1791),再度升格為按察使銜分巡臺灣兵備道,從本來的正四品道員官銜提高到正三品按察使官銜,且增加獨立監察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