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後人工生殖的禁制與開放,是一個法律疑難問題。德國法上的規範重點在胚胎保護,而非人工生殖技術之管制。在新布蘭登堡案中,原告之卵子與其夫之精子已於其夫尚未死亡前即已完成精卵結合,故不在《胚胎保護法》禁止之列。但死後人工生殖,尚待有效管制。我國臺灣地區關於死後人工生殖之爭議,源起於死者家屬死後取精的要求,其首要問題在於死者是否有事前同意。立法機構討論認為,只有在具備受術夫妻的事前同意,並於配偶一方死亡後設一定期間之猶豫期的條件下,方可有條件地開放死後人工生殖。人工生殖禁制與開放的抉擇,應綜合考慮和審慎權衡生存配偶的生育權、死亡配偶的同意權和人工生殖子女之利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