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必須積極穩妥從廣度和深度上推進市場化改革,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我國目前仍處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階段,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仍時有發生,這不利於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充分發揮。我國《反壟斷法》明確禁止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為此,有關行政機關展開了反壟斷執法。幾年來的反壟斷執法狀況有待加以梳理,以作為後續深人研究的基礎。在導言部分,我們將對這一狀況做一個概觀式的描述,試圖揭示出後續深入研究的問題意識。同時,嘗試提出一些制度層面的思考,以供專家學者深人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