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的發展歷程中,往往強調發明與創新的重要性,但卻忽略了「科技選用」的重要性。從科技管理的角度來看,發明(invention)是新科技的概念或者產品,他可能是產品、製程、方法、技術或者是一種前所未有的系統,如電燈照明、蒸汽引擎、照相機,甚至是新的複合材料如塑膠、碳纖維等。因此,發明帶有「新」的意涵,往往是人們的想像力與創造力的結果,是為了滿足需求或偶發構想,不斷努力嘗試驗證的新成果。與「發明」常混淆的名詞是「創新」(innovation),他是將發明成果導入市場,並予以使用或商業化的歷程,因此,創新不一定是「全新」的事件,而是一個採用的過程。在特定的目的下,採用與平常不同的方法、製程、工具、設備來具體達到目的。這些採用「與眾不同」的方法或製程設備,就隱藏者「科技選用」的意涵,如何適當的選用設備、製程、工具來達到最佳的目的,則為創新重要的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