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鬆事前管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是證監會對監管轉型的定義。2013年以來,中國大陸證監會下好簡政放權這步棋,已累計取消24項行政審批事項,從取消證券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種審批,到取消期貨交易場所合併、分立或者解散審批,市場活力得到有效激發,以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為例,目前90%以上的交易單數已無需證監會審批,放開前端審核,在後端嚴格執法,證監會優化完善案件調查與審理環節相對分離、分工制約的查審分離機制,明確滬深證券交易所的受託執法職能,在促進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功能發揮的同時,又維護了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秩序和投資者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