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各式以「文創」為名的活動蓬勃發展,無論是以哪種形式展現的文創--真文創、假文創、文化與商業的分野等評論姑且不表一能讓社會形成鼓勵創意的氣氛,總有它好的一面值得褒獎。然而,各式各樣創意活動中,不免有些表現形式會開始踩進「有無法律爭議」的模糊地帶。這些爭議的出現,有些確實出於對於法律規範的無知:例如在建物內外彩繪未經授權的知名卡漫人物,以經營民宿、甚至藉公家之力推廣此類彩繪村,作為推展觀光的手段等;有些則介於創意、言論自由、與他人權利保護之間的微妙地帶,最典型的例子即是各種「詼諧仿作」(Parody,或稱戲謔仿作、詼諧式攀附、仿作、詼諧諷刺性作品、或取其諧音稱為派樂地,多了一點歡樂的氣氛)的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