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目的在記載及分析女性主義者在政府內部所進行的一項政策及制度性實驗:制定台北市女性權益保障辦法。這項行動同時結合了體制外的女性主義學者、婦女團體代表,以及體制內的女性公務員,採用婦女運動的意識喚醒(consciousness raising)以及體制內的遊說策略。整個過程是在市政府未設婦女政策機構(women’s policy agency),也沒有受到法律或外在壓力的情況下,主動進行的,展現了婦運的場域( s i t e ) 和策略的多重可能性。本文作者將此項成果歸因於兩個關鍵因素:活動力強而且社會可見度高的女性主義社群(feminist community)以及跨越體制姐妹情誼(sisterhood)的高度發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