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法國為歐陸成文法典制訂先驅國,自一八四年拿破崙法典(Code Napoléon)頒布後,不僅成為當代民法典之濫觴,也深刻影響我國民事法所師法之德、日法制,且因法語本身曾在十九世紀國際法研究占有重要地位,於世界近代法制發展史上影響廣泛、深遠,法國法制之重要性,不言可喻。近二百年來,法國法學研究昌盛依舊,法學資料浩如繁星,因應各種法學研究或實務應用需求而種類多元化、專業化,除專供資訊發布之政府官方公報(Journal officiel)及判決彙編外,在法學資料上以整體作品形式出版者,有專書(ouvrages)、釋義(traités)、博士論文(thèses)、研究報告(rapports)、教科書(manuels)或講義(cours)等方式;而以單篇文章集結形式者,有期刊(revues)、紀念論文集(mélanges)、研討會報告(actes du colloque)等形式,當然亦不能忽略網路上為數衆多(但品質參差不齊)的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