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從1859年希拉爾德發表美國第一部侵權專著算起,美國的侵權法研究至今已有接近150年的歷史。在這期間,美國學者對侵權法及其相關問題的探討和論證產生了諸多的研究成果,並因此實質性地推動了侵權法在美國的發展和完善。這種推動表現在:首先,侵權法學者的有關專著、法律評論文章、專題研究等時常被作為權威意見,被美國各級法官納入對多種侵權案件(尤其是疑難案件)的考量與判決;其次,從《侵權法重述第一版》1934年頒布以來,代表美國侵權法學者集體智慧的《侵權法重述》系列一直被美國各級法院廣泛採用,以接近制定法的權威性影響著數以萬計的侵權案件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