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簡稱國發會)已於民國103年1月22日由前行政院經建會與研考會合併成立。前經建會自民國42年迄國發會成立,賡續研擬及推動16期中期國家發展計畫;前研考會自民國90年起,推動中程施政計畫制度,每年據以編擬行政院施政計畫。國發會成立,委員會組織擴大,整體定位及功能均有所提升,從而能扮演「國家發展策略運籌總部」的角色。為協助政府整體施政,發揮「從規劃、設計、協調、審議到管考」一條鞭的功能,國家發展計畫(簡稱國發計畫)有重新檢討調整編擬方式之必要,以期與行政院施政密切結合,並促使國家整體資源有效配置。(圖1)基此,國發會研擬「國家發展計畫編擬調整方案」,並於去(103)年12月27日奉行政院核定,作為未來編擬國發計畫之依據。為順利推動編擬調整機制之設計,今(104)年第一季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就計畫研編、預算協調及管考機制等三個層面,研商完成國發計畫編擬新制的各層面制度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