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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制度在世界各國的發展,都與該國的保險給付制度息息相關“在台灣,醫院評鑑始於1978年,政府單位為能提升教學醫院的醫療品質,每兩年進行一次評鑑。發展至1995年全民健保實施,因應當時的醫療政策規劃及健保實施方案,將醫療院所分為四級(醫學中心、區域醫院、 地區醫院及基層醫療);1999年政府單位正式將醫院評鑑業務,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簡稱醫策會)辦理,每三至四年一次,健保單位再依評鑑成績,分級給付。在美國,保險公司也會依據「醫療機構認證委員會」(Joint Commission on Accreditation of Healthcare Organizations,簡稱JCAHO或JC)的評鑑結果,決定保險公司與醫院的合作模式,由此可見醫院評鑑發展的源起與醫療資源的分配,實具相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