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所以」是解釋事件何以發生的常見口語,其中所隱含的「歷史因果概念」(Historical Concept of Causality),不但是史學中重要的核心概念,亦最常被運用於歷史教科書,其重要性不言可喻。然而,臺灣高中歷史教科書在課文脈絡的安排上並不理想,以「因果概念」為例,教科書依循課綱,本著敘述方便、配合評量的目標,在章節及文字的安排上,不僅缺乏清晰的因果概念,甚至有誤導之嫌。此外,在原因與原因間缺乏關連性,同時也少見對原因做深刻分析。如上所示,歷史教科書對歷史因果概念之傳遞,並不理想。或許我們應該這麼說:「教科書所傳遞的原因與結果,並不全然為史學所謂的『因果概念』,是一種便宜行事、化繁為簡的編排,對學生之因果概念恐有誤導之嫌。」本文以「太平天國」為例,試圖透過分析十餘年來(民國八十八年至一百年)臺灣高中歷史教科書,有關本事件因果概念之編寫情形,以作為個人後續實證研究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