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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對青年學子的建言,董保城說:「求學期間不要在象牙塔內,應走出社會,培養對社會的洞察力。法律是人的東西,應多參加人的社團。對人性愈了解,對法律的悟性愈高」。他以自身為例,初中當童子軍,大學在救國團嚕啦啦社團帶過康輔,還與同好成立快樂兒童營,接貧病的小朋友到家裡玩…種種經驗,對教學工作非常有幫助,不但容易引起學生興趣,也容易讓自己融入各式各樣的團體中,董保城語重心長的說:「人要路愈走愈寬,不要愈走愈窄。法律系並非司法系;法官、律師不是法律系學生唯一的出路。選擇事業要了解工作性質與自己的性興,才能發揮所長。況且,得與失,並不單以金錢來衡量,還包括個人的興趣、成就感、影響力…等等。董保城一個扮演每一種角色都恰如其分的人,未來的路自然更加寬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