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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實施後,全台矯正機關(共分32 群組49 所矯正機關)之收容人約65,000 人將成為全民健保的保險對象,與全民同享健保醫療權益。為了鼓勵健保特約醫療院所至矯正機關提供醫療服務,本署健保局於本(101)年9 月3 日公告『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及公開徵求有意願參與的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全部矯正機關之承作醫療團隊經評選或協調後,均確定有院所承作,並於本年11月22 日公告於健保局全球資訊網之『公告』頁面。各承作醫療團隊已著手進行診療空間、資訊作業、藥品調劑等準備工作,健保局亦定期了解準備進度及協助解決相關問題,故明年元月一日起,健保相關醫療服務可同步送達各矯正機關。」、「矯正機關收容人因為犯罪矯治的緣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是以在保障他們的醫療人權之同時,其就醫時間及處所亦應予以適當限制。 |